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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评选2015年度全省种子市场监管和质量管 |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01 00:47 浏览次数: |
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文件
鲁农种子字〔2016〕4号 关于组织评选2015年度全省种子市场监管 和质量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市种子管理站(处)、农业执法机构: 2015年以来,全省各地按照《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15年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和质量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为推进全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决定开展2015年度全省种子市场监管和质量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认真贯彻执行《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开展市场监管和质量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2. 按照农业部和省农业厅相关要求,制订专项行动方案,认真开展种子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查活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 所辖行政区域内未发生重大种子事件。 (二)先进个人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能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业务素质强,能独立开展工作,自觉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成绩突出; 3.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二、申报和评选程序 由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市种子管理站(处),由市种子管理站(处)按照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进行初步筛选后,报我站进行评选。 三、有关要求 各市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筛选,确保推荐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推荐范围原则上限定在独立设置的或有编办批文的种子管理机构及其在编人员。 请各市于2016年1月22日前将筛选结果和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我站。 联系人:徐晓英 联系电话:0531-81608110 地址:济南市工业北路200号山东农业检测大楼 邮政编码:250100 邮箱: :1.名额分配表 2.先进单位申请表 3.先进个人申请表
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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